前不久,我在洛港置业的介绍下准备购入一套二手房。洛港置业工作人员故意将房价报低,使得我和房主无法再议房价。洛港工作人员在我的预付定金里扣除了中介费、代办公贷费和代办过户费。中介费比别家中介公司多出几千块,还口口声声说为我着想,已经给我免了很缩了。我不需要代办过户,合同上也写明的“如需代办过户”,才收取的费用,在我一再要求下都不同意退还给我。真是霸王条例,我不让他们公司代办都不行。公积金面签前我要求洛港置业和房主联系让我看房,结果洛港工作人员欺左瞒右,说让我随时去看房,可房主根本都不知道,让我空等半天,结果几乎错过了面签时间。洛港置业这种不择手段赚取利益的行径真的十分恶劣,希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科能够调查情况并作出处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10-28 10:50:22
接到诉求后多次拨打诉求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短信也没有回复。今日方才与诉求人取得联系,约定周一上午8点,在我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与洛港置业方面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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