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洛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市居民医保二次报销的问题,比如什么条件才能二次报销,怎么办理,期限是多久?
还有就是,城镇职工医保,如果市内医院如果无法确诊,想去外省就医,如何办理报销?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17 11:01:13
网友你好:
城镇职工大病二次报销政策你可参阅以下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2〕100号)(http://www.ly.gov.cn/zwgk/gkwx/gfxwj/0302/286712.shtml);城市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你可参阅以下文件:《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3〕84号)(网址:http://www.ly.gov.cn/zwgk/gkwx/gfxwj/0302/443845.shtml)。
城镇职工医保,如需转诊到外地就医,要办理转外就诊审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可参阅以下网址内容:http://haly.si.gov.cn/plus/view.php?aid=265。职工医保个人报销流程参阅:http://haly.si.gov.cn/plus/view.php?aid=267。
1.办理范围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治疗出现以下情况的可申请转外就医:
⑴经本市二级或三级医院多次检查会诊仍难以确诊的疑难病症;
⑵诊断明确,治疗有明确有效方法的,并符合基本医疗范围,而本市无条件(无此设备或技术)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不予向外地转诊的病种:脑血管意外及后遗症、结核病、精神病、风湿性疾病等。
2.办理程序
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提出并填写《洛阳市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外转就医专家签署意见,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携医保IC卡和《洛阳市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到县(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在市区参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社保服务大厅到16号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社保服务大厅20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3.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报销地点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就医结束后持《洛阳市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医保IC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印章)及出院证、费用明细总清单(需加盖医院印章)、原始发票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在市区参保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社保服务大厅13、15、16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在市区参保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社保服务大厅36号窗口或涧东路洛阳人寿保险分公司服务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4.注意事项
⑴转外就医的原则是转上不转下,转往医院必须是省级或以上医院;
⑵未经批准在外地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⑶市外转诊可按病情选择2-3所医院,同一医院一个医保年度内多次有效。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