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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户口登记问题

    您好:因为结婚证是小孩出生后办理的,上户口时带着结婚证和出生证明可是户口本关系一栏确写成是“其他子”用词是否合理?说是要做亲子鉴定是否合理?难道我们的结婚证不能证明我们是一家人吗?难道我老婆的孩子就不能称为是我的孩子吗?国家新的户籍政策细则难道只能往为难老百姓让其劳民伤财增加期生活负担上延伸吗?咱们的政府就是这样为老百姓服务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民生问题谁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考虑下,冷冰冰的一句话压垮了多少家庭,我坚信国家出台的新户籍政策所有目标都本着是为了服务和方便群众而不是给老百姓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真心希望我们的领导能本着帮助老百姓的心尽最大诚意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谢谢领导!下面附上吉林省关于新户籍政策关于落户细则的解释和规定,希望我们能够学习借鉴,真正服务与民,帮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相信可以帮助很多类似群众,谢谢!

    lywy123 2016-09-16 评论0 浏览1386 编号 20160916233754653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9-15 06:06:27

尊敬的网友您好:按照户籍政策的相关要求,新生儿入户需持:(1)父母结婚证;(2)父母户口本;(3)《出生医学证明》;(4)准生证或入户通知单等材料到父亲或母亲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持亲子双方的鉴定证明。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拨打电话0379-63133171与我们联系,由治安户政部门帮助您协调解决。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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