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是宝龙一期的住户,宝龙茶城的春之龙物业在我们住宅楼下私设收费停车场(地址是在洛龙区展览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150米左右,宝龙一期六号楼下),而且进口处无任何收费提醒,出去时不缴费不让出去,包括我们业主自己的车都要缴费。他占用业主的活动区域,私设收费停车场,我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处理一下,帮我们业主维护权益。
业主 收费 停车场 私设 缴费 占用 六号楼 展览路 区域 出去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9-21 10:00:29
网友您好: 城市道路两侧及建筑物门前广场都属于公共资源,即使是一些商家的自家用地,也应服从政府统一管理,私圈乱占停车位属于违规行为。根据市政府139号文件,城市空间私圈乱占违规行为的查处归市城管部门。我办将积极协调城管部门前去查处,净化停车管理秩序。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