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16-09-05 08:43:46
网友系2016年伊滨区新招录教师,通过自主选岗到庞村二中任教仅两天即提出离岗,学校教师严重缺乏无人顶岗,所担任数学课由多名教师轮岗,学校并未同意该网友的离职申请而是努力做思想工作予以挽留。在此之前教育中心未接到庞村二中关于网友离岗的书面报告。待接到学校报告后,教育中心将严格按规定予以办理。
同时,组织人事局多次接到发帖人电话,以“原单位不同意放人、原档案管理部门洛阳市人才中心要求退还档案”为由提出辞职,要求提走档案。该发帖人系2016年伊滨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在资格确认阶段我局已收到本人开具的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在政审合格后通过正规程序调档,后参加教育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已签订承诺书,分配到庞村二中工作,整个录用环节均符合录用程序的规定。期间又多次打电话声称中心校及教育中心已同意其辞职,经我局与教育中心了解,该教师仅在岗两天后口头提出辞职,在学校未同意其离职的情况下无故旷工。目前教育中心未收到庞村二中对该教师擅自离岗的处理意见,故我局根据人事管理办法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未提出处理意见的情况下,不能将人事档案交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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