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09-01 16: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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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示范区国土环保局查阅洛阳信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始档案,以及与该公司咨询,该地块于2008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建的是商业公寓。经询问,公司当初出售价格相对较低,也告知各业主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该房产用途为住宅,原土地大证用途为商业。若办理土地过户手续,需该公司到规划部门办理用途变更手续,由国土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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