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3年摇号买的武汉南路的经适房“东方红汇景城,共有1680套房供应社会。13年11月开发商向我们收取了50%的房款,至今已经将近三年还没完工。现在又向我们收取剩余的50%房款。当时按2600元每平方收的,现在发改委6月30号左右公布了核定价格,为2639元,开发商又上浮了2%,变成了2691元每平方。让我们补差价。现在我们业主十分气愤,坚决抵制涨价,坚决不交差价。请问发改委,三年以来,建材,人工都在降价,为什么核定的房价上涨?涨价的依据是什么?一路之隔的“遇驾花园才2534元,基准价差了105元,为什么?据我们所知,“汇景城“是目前洛阳是最贵的经适房,为什么?位置也很偏僻,为什么价格最贵?请向社会公布一下核价的明细,让公众心知肚明,让业主心服口服 。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6-08-18 16:31:06
网友:你好!
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成本监审机构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成本进行监审,由市价格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对开发成本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加规定的利润和税金,对其销售基准价格进行核定。在对开发成本监审过程中,凡涉及到建安造价、后期配套等费用均由财政、审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2008工程定额等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并出具正式预算审核报告。由于开发时间、前期开发条件等方面的不同,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安造价、基础设施配套等开发成本不同,销售价格会有一定差别,最终销售价格以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公布的价格为准。具体成本构成,可直接向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咨询,电话:63938652。
洛阳市发展改革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