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16年第二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信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1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6年8月22日17:00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书、
以上是今年信阳市人社局发布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中,对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加分政策。然而,今年我市虽然也出台有政策,但洛阳市包括县区,在事业单位的公布的招聘政策中,却看不到对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加分照顾政策。希望民政局联系人社局,使我市及各县区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大学生退役士兵也给予政策性加分照顾。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6-08-09 10:52:31
“lyd_38i21Wqq”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共同落实好我市出台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