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城经适房开发商通知让业主先去把剩余房款交清,然后拿房款发票才能签订预售合同。请问买房子不是得先麻烦合同,看清交房日期等签了合同才交钱么?为何开发商能这么霸道?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8-04 18:19:49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目前“东方红汇景城”项目已取得房屋销售价格,《房屋预售合同》已制定完成。近期开发建设单位将通知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对一次性付款的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收取剩余房款,按揭贷款购房的需先支付首付款后签订购房合同。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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