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7-28 09:25:05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凭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色近照两张、《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1、务工: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居(租)住: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的,应当提交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学: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应当提交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请您先去暂住地所属警务室登记“暂住登记凭证”表,申报暂住登记。暂住半年以上方可办理居住证。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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