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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黄河水泥集团破产失业职工住房问题

    我们是洛阳黄河水泥集团破产失业职工,在新材厂购买棚户区改造房,是我们厂自己的地皮,原定2015年年底交工,后来因为每平米均价3500元,大家有争议,后来通过和开发商沟通,定于2016年6月底交工,至今没有动静,自己的地皮还那么贵,还一拖半年没有动静,大家还都是失业职工,该怎么办?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们弱势群体做主,谢谢!

    游客 2016-07-02 评论2 浏览10859 编号 20160702210409696 [国资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6-07-04 11:58:17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诉求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联系相关单位调查研究情况,经了解,洛阳黄河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安县铁门镇,于2009年9月28日依法破产,2012年8月13日破产终结。
一、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价的问题
网友所反映的该棚改房均价3500元/平方米,是当初房屋开发的暂定房价,根据2015年10月9日,由市信访局主持,市国资委、市国润公司、洛阳黄河水泥集团破产留守组、洛阳北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和邹贤璞等8名购房户代表参加的协调会纪要,确定该项目的核价原则,即按照棚户区政策,参照经适房管理办法核定房价,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国润公司牵头,组织开发商(洛阳北华房地产公司)、黄河留守组(黄河资产管理公司)、新材厂及职工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核价。但建房用地需要土地主管部门依据政策进行过户,工作滞后直接影响到开发手续的完善和房屋核价,下一步将组织监督有关单位按照棚户区改造政策、参照经适房核价机制核定出合理的房价。
二、关于房屋建设滞后问题
2012年12月,洛阳市发改委将黄河新材厂怡馨苑项目立为棚改项目,洛阳市国资委为照顾黄河集团破产企业困难职工住房,批复该项目要参照市经适房核价管理办法核定房价,按照市政府2014年5号文件精神,棚改项目可以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目前该项目已基本竣工,原计划今年6月底达到交工条件,但由于
购房户对暂定价不理解,在2015年11月决定收取房价70%时,职工到市政府集访无果,再加之土地过户问题滞后,致使棚改房工程延期至今。
目前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土地过户等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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