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出租车司机己在早些年办过了资格证也用的挺好,可出租车管理处又让办出租专用资格证,这样人手两证造成重复审验,体检,交费,即费时又造成不必要经济负担,同属交通部门为何不把两证合一为百姓减负为司机解忧。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6-06-17 09:54:57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运管部门根据交通部2014年13号令,《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从事出租车营运人员须先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然后注册后,取得出租车服务监督卡后方可参与营运。谢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 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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