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位于老城区义勇北街的市商务局家属院,为了解决违法建筑影响我家采光、安全的问题,我和妻子两个古稀老人从去年秋奔波到今夏,至今未能彻底解决。
2015年,为了带孙子,我们到儿子家住了一段时间。2015年9月4日,我们回到自己家时,发现义勇北街6号院原商务局幼儿园(该园在2011年底出售给私人)在我家南窗外扩建楼梯,并在扩建楼梯的西侧又盖了两层小楼房,楼梯距我家南窗仅有1.3米,抬腿就能跨过。该园还在园内南侧原两层楼房上又加盖一层砖混结构房屋。扩建的楼梯和房屋严重影响一楼、二楼住户采光及二楼、三楼住户的安全。
就该幼儿园改扩建问题,我们到老城区城乡规划局咨询,规划局领导答复:任何改扩建项目均应提前申报,得到批准方可进行,该幼儿园未经申报批准,属私搭乱建,可到老城区遏制私搭乱建办公室举报。我们于9月6日到老城区遏制私搭乱建办公室举报,老城区遏制办让我们找西北隅办事处。我们依言找到西北隅办事处,办事处答应解决,但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无奈之下,2015年9月14日,我们到老城区信访局反映情况。接访的杨劭春区长听了我们的申诉后,当即批示:1.由西北隅办事处调解处理。2.由区遏制办依法查处。杨劭春区长要求两周内办结,并让我们下午去西北隅办事处处理此事。
2015年9月14日下午,我们来到西北隅办事处,办事处向我们出具了“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告知书”中注明: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办事处向我们出具“告知书”时,告诉我们:给幼儿园下达“立即停止施工通知书”,让其停工。
2015年9月23日,西北隅办事处给幼儿园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期限为5个工作日。可5个工作日后,违法建筑依旧岿然不动!
2015年11月5日,办事处又给幼儿园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期限为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后,我们又失望了!
从2015年9月14日西北隅办事处向我们出具“受理告知书”时,我们就松了口气,充满了希望,觉得问题很快就能解决。可是,我们没想到,秋去春来又入夏,时间过去了9个月,我们日日盼、夜夜盼,可违规搭建的楼梯和房屋在继续施工,最终在11月中旬全部完工,横亘在我家门前,压在我们的心头!其间,我们多次向办事处反映,但根本就无人前来监管!
2015年12月25日,老城区遏制私搭乱建办公室给幼儿园下达了“拆除通知书”,限幼儿园于12月29日前将违法建筑恢复原貌,预期将对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老城区遏制办一姓杨的男子告诉我们:办事处负责组织,他们负责执行。
今年1月20日,我们又一次到西北隅办事处反映问题时,办事处负责城建的黄姓负责人说:组织强拆需要联系派出所、规划局,我们办事处会有能力指挥他们?
办事处对于自己下达的“强拆通知”不积极落实,却一再要求我们调解解决,使得幼儿园负责人廖辉有恃无恐!
办事处负责调解工作的某些领导,一直在维护违建者利益,说“他(幼儿园负责人廖辉)是为了幼儿园发展,不容易,况且已经建成,拆了也是损失!”而且,有领导在调解中只做我们的工作,对违建者从不要求什么,等我们作出让步后,再去问违建者“中不中”。我们连作三次让步,对方依然说“不中”,调解的领导竟然宣布调解失败,还让我们在调解记录上签字!
幼儿园要发展,要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我们没有任何意见!但是,这一切是否应该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是否应该不以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为前提?
从大处说,我们国家有“城乡建设规划法”,洛阳市有“城乡建设规划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从小处说,老城区主要领导对拆除私搭乱建项目已作出批示,老城区遏制办、西北隅办事处也多次下达了“强拆通知”,但是这批违法建筑至今依旧岿然不动!究竟是为何?幼儿园负责人为何这样有恃无恐?试想,如果相关单位、部门积极落实,强力监管,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吗?明明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解决起来怎么就这么难?
就在今年端午节期间,我们发现,扩建楼梯西侧的违法搭建的两层楼房被拆除。这让我们心头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我们在殷切地盼望着,盼望挡在我家门前的违法建筑早日被彻底拆除,盼望早日还给我们应有的生活空间!
投诉人:王铁中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6-06-14 15:55: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6月9日上午区城管局、规划局、遏制办、公安分局、西北隅办事处等单位联合对该建筑物的违建部分予以拆除。目前已经拆除完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