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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中国移动下属合作单位里办理了使用手机套餐,免费使用移动宽带的业务,当里没在意,店老板没在票面上写清楚,并且未盖章,第二天又被告知每个月还要交纳30元的功能使用费,投诉到工商局告其欺诈,工商局的同事调查了一下,告诉我票面上没标明,不能做为证据,而我和店主的对话录音,在他们这里起不了作用,必须要经过司法机关解决,首先自己还要出钱对录音做鉴定,而且票面上没盖章,还要做笔迹鉴定,难道我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就要付出这么多吗?请司法机关的领导给予解释。
录音 票面 司法机关 鉴定 证据 上写 店老板 使用费 宽带 笔迹
回复部门:司法局 2016-06-12 11:15:58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 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请您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洛阳市司法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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