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各级报纸上都登载:
洛阳公积金贷款将取消担保费、认房不认贷
2014-12-24 08:12:06 来源:大河报
四个好消息即将落地
据悉,还有四个好消息未来将在洛阳落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制定细则,请市民再耐心等一等。
1.组合贷
《意见》指出:“积极与有条件的商业银行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商品房须贷款50万元,而目前, 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可以使用商业贷款,但是利息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其它三个利好就不一一列举了。组合贷的问题小了说涉及百姓福祉,大了说利于洛阳经济,为何这么一个全国通行的政策在洛阳就实现不了呢?请问公积金中心还需要研究多久呢?都快两年了。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05-23 09:18: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督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目前房价较高的情况下,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失是解决公贷不足商贷补充、满足职工贷款需求的好方法。我们对没能满足部分缴存职工不同公积金贷款需求深表歉意。
2009年,中心曾经开展了此项贷款业务,在我市建设银行仅做了几笔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房企、贷款银行、房产管理、公积金中心及担保公司等部门(企业)。在办理中,因办签双合同、还款能力计算、放款(回款)快慢、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房产抵押(处置、风险防控)等所涉部门(企业)着眼点不同,致使企业、办贷职工颇有微词。
今年以来,为了拓展公积金个人贷款渠道,满足职工贷款需求,我中心就开展组合贷款业务与各受委托银行及办贷所涉及部门(企业)进行了多次业务沟通和探讨,就一些业务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商榷。我中心将尽快制定和完善组合贷款相关政策,待条件允许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告。
如还有疑问请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2329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