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国资委 2016-05-06 08:41:21
网友您好;2014年底,洛阳市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洛阳市中央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4]87号),为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提供了费用测算标准,具体费用需要根据每个企业的工程量、用材、改造程度等方面由移交单位与水电暖接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
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根据国家的规定采取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协商自愿开展移交接收工作。
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由本人与企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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