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04月25日驾驶豫C107R9在偃师市商都路新新路路口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偃师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视频拍到,处理结果是记3分,罚款100元,我04月29日登陆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ha.122.gov.cn)按照提示在线办理违法处理业务,在处理到缴纳罚款时,却怎么也打印不出银行交款单,待处理电子监控处显示“已处理15:25 未交款。”
我只好到偃师市交警大队处理室缴纳罚款,工作人员调出车辆信息后说无法办理,原因是银行没有联网,我在线办理的是河南省,目前偃师市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偃师市 罚款 交款 缴纳 处理 办理 待处理 河南省 标线 处理结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5-04 08:29:24
尊敬的网友您好: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核实,此前在互联网处理违章,系统运行中会出现数据滞后现象,经偃师市公安局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当事人已于5月3日上午交款完毕。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