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绿城内部购房合同上显示2015年9月30号交房,到时间后说要推迟三个月,要到2015面12月31号交房,到12月31号还没有交房,按照合同业主是可以退房的,我于2016年元月13号去售楼部提交的退房申请,合同上说申请退房之日起90天内退房款和其他违约金,这都已经四月中旬了,还没有退房款,去开发商公司问,告诉我开发商账上没钱,要让我等,让他们给个具体时间,给不出来……老百姓积一生的积蓄去买套房子,现在开发商违约还不退房款,请各位领导负责部门给我问问开发商什么时间能把我的房款退出来?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4-13 08:58:33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查,云顶绿城项目开发公司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是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私自售房,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诉求人可持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证据到我局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举报电话:63205037。诉求人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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