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34届牡丹文化节到来之际,王城公园附近停车,自然到了最繁忙的时候。
本人一直驾驶一辆外地牌照车辆,在清明长假第一天到外地出行,将车停靠在王城公园门口,第二天下午回来,
谁曾想刚到车旁,看到一个纸条:明日不准停广场,否则,一小时3元...
此时一位年龄较大的师傅就大声吼:你的车不是,交停车费...可逮住你了...停两天不缴费...
一副土匪开山头的样子朝我大吼,我告诉他花会快到了,请注意你的形象,你代表洛阳...
谁知惹恼了此人,过了一会,一群大妈大爷一副要群殴我的样子,都大声朝我吼,
我想,我从没说不交停车费,你们这是干啥?注意洛阳形象...
谁知一个大妈靠在我车上,拦着车,现在不掏钱就不让走,
无法再进行沟通理论时,
我想他们也忙了一天了,估计心情不好,算了交钱赶紧走人,
结果他们一群人要我一天交50元,我说可以,给我一个收费标准凭证,
一个女的大声吼:洛阳电视台天天播,我们都知道......
没有缴费标准凭证,我们僵持了一会,
最后来了一个妇女让我叫20元,我害怕砸车报复缴费后随即离开......
回到家中,反思自己态度确实不应该,人家很辛苦,何必如此较真...
入睡前,想到了青岛大虾事件...东北吃鱼事件...
我大洛阳不能让外地人误会了...越想越觉得有必要查询一下收费标准...
起床打开电脑随即查阅了一下《洛阳停车管理规定》过夜车辆不论车型10元/夜...
考虑到洛阳形象,有必要将此事向有关部门说说,请你们保护全国文明城市洛阳的形象,
您说呢?
以上情况均属实(有照片、发票)
一位维护洛阳形象的市民
2016年4月4日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6-04-05 13:01:41
停车收费标准核定及超标准收费行为的查处,归发改委物价部门。
根据洛发改收费【2007】52号文件规定,擅自提高停车场看管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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