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03-22 13:30:57
网友您好:
您的安(应为景)石路(原聂潘路)提升改造建议写的好极了,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相信是属实的,我们会把您的建议转发给示范区建设一局等有关单位全盘考虑,因为这需要市发改委提出意向,然后规划、招标、施工,再需交警部门设置隔离带等工作过程。
感谢您对示范区道路建设的关注。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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