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3-11 08:19:50
网友:您好!
在洛阳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无房证明”的,需携带身份证(已婚的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产权处窗口查询。
在洛阳买房缴纳契税需要“无房证明”的,先到行政大厅三楼地税局审核资料,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在隔壁产权处窗口查询。
在外地购房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无房证明”的,应持双方身份证到行政大厅二楼住建委保障房窗口出具“未购买保障住房”的证明后,再到三楼产权处窗口出具“无房证明”。
地址:洛南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63917812 6391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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