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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契税新政策

    契税新政策已经实施,那么对于已经缴纳过契税,但未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地税局是否应将契税按新政策实施并退换多余契税金额。谢谢!

    游客 2016-03-03 评论3 浏览8928 编号 20160303163703285 [税务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6-03-04 07:11:13

网友: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拨打12366—2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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