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交通局领导:
汝阳县三屯乡杜沟村10至12组在杜沟村西部山区双头山脚下,有村民192口,村民种地基本靠肩挑牛拉,日子过的非常困苦,原山上的小学(只有1-3年级)因条件艰苦无老师愿任教而荒废,大部分村民为了孩子的教育,无耐拿出全部积蓄在山下买了宅基地,盖了房子,解决了入学难的问题(山上还有10人,因无学生还在山上居住),但每天都须前往5公里外的山上耕种,以前能通大车的简易便路因年久失修,现仅能通三轮车,出行非常不便,老白姓的通行安全也存在极大的隐患。
现国家为解决老白姓种地通行难的问题,大修田间路,能种地的地方都修了水泥路,而可怜的杜沟村山上10、11、12三个村小组连正常出行的主干路都没有修通。现恳求扶贫办领导想白姓之所想、急白姓之所急,企修5公里水泥路为盼,我们全体村民将感激不尽。
杜沟村双头山10、11、12村小组全体村民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6-03-01 07:17:58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汝阳县三屯乡杜沟村10至12组村民出行难”的问题,经汝阳县农村公路部门人员实地察看,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三屯乡杜沟村10至12组修公路问题,经调查属自然村组通公路问题。杜沟村10到12组原有道路为生产路,路宽约2米,这段路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并且此段路不符合交通部门规定的路基达到5.5米的标准。
目前,该村10至12组的大部分村民已搬迁出该居住地,只有十余口人仍居住在该地。由于自然村修公路,不在“村村通”项目之列。而且,国家目前对自然村(组)道路没有政策支持,农村公路的建管养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杜沟村的道路修建应主要依靠村和县、乡政府。同时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尝试解决。
1、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村里公益事业修路、建校、水利工程等,可通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后,村出工或出资一半、财政补贴一半的形式解决。
2、通过扶贫开发项目给予解决。由乡(镇)报县新农办,再报市新农办列入新农村建设范围,纳入通组入户道路,争取到补助,村民再自筹部分解决。
交通公路部门一定会关注此事,如上级有支持自然村(组)道路的建设政策,我们将积极协调,予以优先考虑。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