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各位领导:我在2月11号给贵局所反映的关於拖厂的旧版住房证究竟到哪里去申请补办大红本的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我根据贵局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63917165打了过去,对方答复让我找拖厂,拖厂物业管理公司答复现已不再办理这些遗留问题。我住房证、房改时的买房的交款手续都齐全,像我这样的情况请贵局帮我指点迷津,我究竟该怎么办,去哪里办。多谢了!附住房证照片、交款凭证。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2-22 17:40:51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与诉求人联系得知,诉求人反映的房屋是单位房改房,其资料只有售房交款计算单和一拖生活区住房证(由洛阳东方物业公司印发),无其他资料。
诉求人若要办理房产证,诉求人首先应向原售房单位申请,待单位核准后统一办理。
已将具体情况告知诉求人。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