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6月2日应聘到被洛阳市古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班,职务为公司会计,每月工资3000元。2015年6月份工资正常发放,2015年7月份工资拖欠后补发,公司以多种理由没有同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申请人缴纳承诺的五险和双休。从2015年8月1日到2015年12月3日共计四个月余两天。8、9、10月三个月工作日加班到晚上十点和周六周日均没有休息,全天加班,也没有兑现承诺的奖金。上班时公司承诺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推拖不签。2015年12月3日本人向老板请求支付工资时,老板却无故将申请人辞退!多次讨要无果,恶意逃脱阻拦威胁家人,请求相关领导重视下本人的遭遇,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胜感激!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2-18 10:22:14
网友:您好,经与您联系,告知您拖欠工资问题可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联系电话:0379-63221615.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