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16-02-06 09:54:40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残疾军人城际公交车票应该免费”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优待第三十六条和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优待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优先购票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正常票价50 %的优待。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义务兵凭《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在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残疾军人和义务兵免费乘坐的对象是市内公共汽车,而我站于2月1日开通的灵山—洛阳、灵山—关林、宜阳—洛阳三条公交线路,已经超过市内公共汽车地域,属于城乡公交客运范畴,这与《条例》所规定的市内公共汽车有着截然的不同。
2、因此,军人乘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优待第三十六条和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优待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优先购票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正常票价50 %的优待。
3、关于网民朋友提到的“残疾军人乘坐宜阳县至洛阳的公交车就应免费,请以文件发文明确”一事,因交运没有立法权和解释权,因此无法下文或进行明确。
最后,我们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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