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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古遗址可以开发为商品楼吗?

    河南省宜阳县丰李镇圪垱村北有一处新石器时代古遗址“圪瘩遗址”,在2006年8月被批准为河南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层厚度达5米,没有开发前后一直是村里设立的公共墓地,自古就是村里的公母墓,村里2010年划入洛龙区,去年不知道什么单位要来开发,因为是墓地又是古遗址,村里一直不答应开发,经过协商留出来13亩做墓地,可是进入2016年洛龙区丰李镇政府以及开发商在没有和村民协商迁坟事宜又开始圈地,遭到村民围堵。请问:古遗址的开发有什么条件?经过哪些部门批准?开发商有没有到文物部门报批?那个单位批准了这个什么项目呢?敢不敢公开批示原文?请报知洛阳市规划局,谢谢!

    游客 2016-01-15 评论9 浏览7710 编号 20160115090445220 [文物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文物局 2016-01-18 11:10:40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圪瘩遗址保护良好,保护区内仅有两处迁坟动土,其它没有圈占施工。
关于圪瘩遗址东、小作和圪瘩村北拟定建设项目为“洛龙区清馨苑养老中心”,该项目主体建设在遗址保护区外,基本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告知:圪瘩遗址为省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古文化遗址须制作方案,报请省文物局审批。再次感谢您对文博事业的关心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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