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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建议将城市养狗纳入计划生育管理

    目前我市养狗的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比如恶犬伤人,粪便垃圾等问题,为此建议将养狗的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凡是养狗的必须要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检疫并且开具证明,然后按照新生儿入户办法,到公安机关登记到该户的户口本上,并且制作相关证件,所养的狗必须把证件悬挂在狗狗脖子上,未办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捕杀,结合国家全面二孩政策,超过两个的(狗和小孩),由计生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罚款,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入籍。

    游客 2016-01-12 评论0 浏览6347 编号 20160112123106592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6-01-12 16:33: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从2011年2月1日起已颁布施行,对养犬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近年来,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养犬管理关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犬只数量增多,一些人员不能很好执行规定,给他人造成不便。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回应群众呼声,进一步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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