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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在洛买房补贴的投诉

    对该部门的回复非常不满,

    第一:你说是几个部门联合审核,现在有的部门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政策,试问你们几个部门在出这个政策前有没有经过沟通?有没有对细则经过研究才下的通知?为什么会出现下了通知又再设门槛的事情?

    第二:你留的这个电话没有任何用,我就是在买房之前打的这个电话,说是我符合条件我才买的房,买了房后知道这个消息后再打这个电话人家说让找地税局,说税是地税收的,我打地税电话人家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政策,再一个人家说人家听管收税,至于税收上来后政策怎么补贴人家不管.

    第三:你说让我找开发商,是你下的通知说有这个政策我才买的房,关人家开发商什么事?人家为什么要退房?退房扣的钱是不是应该你来买单?你自己的责任一句让我找开发房协商就完了?

    游客 2015-12-10 评论1 浏览2039 编号 20151210100913884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12-11 16:03:23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为了鼓励农民及外来人员来我市置业安居,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结合我市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实际情况,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48号)精神,经市住建委、财政、地税、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补贴的范围为非市区户籍人口购房家庭。包含驻洛部队现役人员以及洛阳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及其配偶。
此次补贴发放工作实行联合审核,由市住建、财政、地税、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购房补贴办理专门窗口,集中对购房人申领购房补贴进行审核、清算。行政服务大厅审核窗口电话咨询65500577或63917167。
    现我局已将《关于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意见》公布到局官方网站。诉求人可到局官方网站查询(www.lyzb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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