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反映
市领导,你好!
我们是原洛阳黄河水泥集团公司的职工,2015年10月9日我们到市政府上访,反映怡馨苑棚户区改造房的事,当时信访局、国资委、开发商、留守组、职工代表参加,形成了一个意见:
1.怡馨苑是棚户区改造房。
2.北华公司不能直接对黄河职工催款或收款。
3.由市国资委、开发商、留守组、职工代表共同确定房价。
4.房价出来后,签订合同、交钥匙,职工交款。合同要明确开发商啥时间办好房产证。
怡馨苑是洛阳市政府关心我们破产企业职工进行棚户区的改造房,我们应该享有住房权。黄河留守组的个别领导把他当做自己的金库,来坑害职工。
近段时间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1.开发商直接给我们发信息和张贴通知,要求我们11月9日前按3508元/㎡的20%交房款。
2.市政府免费批给我们棚户区改造房用的土地,有人把它卖给开发商。这是违法行为。卖地的钱去哪了?要公开!
3.有人以给自来水公司260套房子的名义,让我们承担这260套房子的房款。我们绝不答应。
4.留守组的个别领导将我们前几次交的房款,拿去放高利贷,放飞了。我们要求将我们以前交的房款支出、存放明细要公开。
我们的诉求是:
坚决落实2015年10月9日市信访局的会议内容(尽快确定怡馨苑棚户区改造房的房价、签订合同、拿钥匙、交剩余房款。开发商直接不能对我们职工)。
我们的要求是:
公开我们以前交的房款支出情况,公开卖我们怡馨苑棚户区改造房土地款的去向,查处棚户区改造房中间的违法违纪行为。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15-11-13 1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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