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5-11-05 16:58:22
尊敬的网友: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鉴于你的女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已丢失,根椐卫生部文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的,应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进行补领后可携带相关手续到古城派出所户籍室进行业务办理。古城派出所户籍室电话:63136838。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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