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水苑延迟交房一年多,7月份部分交房,按照合同约定,交房3个月内办好房证,交房3个月过去了,房证在哪里?还没有办下来。言而无信,说了不算,诚信缺失。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10-28 16:41:09
尊敬的网友您好!
多次联系诉求人所留联系方式无人应答,无法获知其购房详情。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公司必须持相关建设资料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然后开发公司和购房人依据签订的购房合同共同来我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把房产转移到购房人名下。经查,诉求人所称“伊水苑”项目暂未办理初始登记,不符合为业主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的条件。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登记是依申请而发生登记行为。因此,需开发公司主动申请登记方可办理,办理房产证的快慢关键在开发公司的办理速度。如开发公司不申请,不履行其义务,购房人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