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5-09-15 10:01:58
网友您好:
接收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由外地转入到我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程序是:首先由本人提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缴费凭证,我中心接到凭证后及时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养老保险接收函;其次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接到养老保险接收函后,打印养老保险转移基本信息表(盖章),并同基金一起转入到我县社保中心;最后我中心接到转移资料及基金到账等相关手续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鉴于您反映的问题,确保尽快办理,请您提供联系方式,便于问题解决,或与社保大厅业务办理人员联系,联系电话:63089529,联系人:罗涛。
宜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2015年9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