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洛阳什么时间执行新政: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

    2015年7月23日,河南省住建厅网站发布了一则《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规定确定落实6月28央行降息,并指出,以后将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请问洛阳什么时间能执行公积金先提后贷呢??谢谢

    游客 2015-09-04 评论0 浏览2336 编号 2015090423351279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09-08 08:57:08

网友“小刘”
       你好!来帖收悉。
       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我们正在按省通知要求制定细则,待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后实施,届时将通过洛阳各大媒体发布信息,请你注意关注。也可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12329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