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经三路蓝郡·汇景湾小区21#楼1单元东户,户型合同销售面积125.58平米比实际测量结果小了将近10平方。当时户内南北阳台开发商销售时是按半面积计算的,我找人也按半面积实际测量后,整个户型面积约为115平米。请房管局派专人前来测量,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这也是房管局的职责!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09-01 17:52:07
尊敬的网友您好!
商品房销售面积是预售面积,未经房屋测绘机构进行实测,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交工后,应由开发商提出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实测,并出具测量结果及报告,此结果为最终产权登记面积。
房兴测绘队受宏伟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洛龙区汇景湾项目进行了测算,计算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T 17986.1-2000和建住房[2002]74号文进行。因该项目开发单位资料未提供齐全,房兴测绘队虽已提供了实测面积,但还未出具实测报告。
因诉求人自行测量面积未含墙体面积,故面积有所出入,与诉求人联系进行了解释,诉求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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