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4月在帝都国际城购买商品房一套,当时交的全款,但签订的是住房委托建房协议书,售楼部说很快签订正式合同,一直拖到现在也不给我签的、说是公司资金困难,无法向房管局的监管账户上注入资金导致的无法签合同,并且要把没有正式验收的房子交给我,请问如何解决???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5-06-17 18:00:49
尊敬的网友您好!
联系诉求人得知,其购买帝都国际城21号楼3单元301号房产,已交全款,但开发公司只与其签订了委托建房协议书,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也没有备案。
买方交的购房款和开发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买卖房屋真实意愿的表达,从形式上来讲,已构成经济合同的要件。开发企业有义务为购房人办理后续的签订正式合同并到我局办理合同备案等后续手续,如开发企业拒不履行义务,诉求人可通过司法途径强制企业履行义务。
已将诉求人的意见反馈至开发企业,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联系诉求人协商解决问题。诉求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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