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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龙新玻璃公司欠缴我们2年多住房公积金

    我们是洛阳龙新玻璃公司职工,该公司地处新安县铁门,欠缴我们职工2年多住房公积金(企业未按比例配套汇缴),如今企业破产重组,管理人讲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不在清欠范围,只讲破产法,不讲公积金管理条例,我们龙新公司500名职工要求: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龙新公司管理人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将住房公积金纳入职工清欠范围。

    2.以法律手段追讨企业欠缴我们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权益。

    游客 2015-04-03 评论1 浏览2603 编号 20150403165125577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04-08 11:41:05

网友
你好!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按月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按时缴存是违法行为。收到来帖后,我们及时与你单位联系。答复:单位正在公司重组。已向领导汇报,将与重组方商讨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
我们将继续督促单位尽快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对故意拖延,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0379-6439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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