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仲裁办案拖延引发争议, 劳动纠纷,本人男,2013年在汉庭宾馆从事厨师工作,2014年2月被宾馆方违规辞退,本人14年12月5号申请仲裁维权,仲裁委员会2015年2月10 日开庭,庭审中宾馆提供假证据合同,而我就是投诉不签合同和违规辞退等,宾馆提供的都不是我签的字,2月12日本人笔迹鉴定书已经交到仲裁委,有我预付费,朝涧西区仲裁委打了10几个电话亲自跑了几趟,仲裁委一直说是选定鉴定部门,仲裁委拖到现在3月13日还没选住。河南选鉴定部门敢用1个月也没选住,到时选住还得等待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1个多月,这幸亏不是看病要不等到选定住,本人也死了。岂不荒唐????几次有人打电话给我接活,我因此官司不敢接活。《《《望市人力部门管一下》》》相信你们,依法办事。。本人电话18337918556.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3-17 09:13:08
网友你好:
该案件我委于2014年1月13日立案,于2015年2月10日开庭进行了审理,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位当庭提交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终止协议、《离职通知书》中的签名有异议,认为非本人书写,要求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我委中止了庭审程序。申请人于2015年2月12日向我委递交了笔迹鉴定申请书,目前,我委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选择确定鉴定机构,选定鉴定机构后,将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相关鉴定事宜,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将按法定程序恢复该案的审理。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的规定,鉴定期限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因此,本案中不存在办案拖延的情况;另外,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我委未收取过当事人任何费用。
涧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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