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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金龙居业小区业主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还没办

    洛阳市房管局何时解决新安县的洛阳市树馨房地产公司推诿扯皮?洛阳市树馨房地产公司开发金龙居业楼盘,业主入住三年了,开发商不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售楼部已迁走不知去向,像新安县房产局投诉反映,每一次回复都一样模糊。

    游客 2015-01-28 评论0 浏览7156 编号 20150128211324715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5-01-29 10:20:0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如下:经调查,洛阳树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办理了位于东商贸区环区路东侧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为:新国用(2012)第002号。根据建设部2008年7月1日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申请,不启动办证程序,即: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即根据此办法,不得强制为其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确认了房产所有产权,业主(或开发商代理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办证联、购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物业维修基金发票、与测绘部门核准面积不符时须补充协议原件、分户平面图、房卡、总证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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