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01-23 16:30:37
百姓呼声
网友
你好!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按月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按时缴存是违法行为。
接到你的来帖后,我们及时与你单位联系。答复:一是由于单位效益不好,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由于七十多个项目部效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好、有的差,资金上缴不一致,所以各项目部虽已按时扣除职工部分,单位却无法及时统一缴存。
对故意拖延,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我们将责令限期改正,对不改正的单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379-64391292
接到你的来帖后,我们及时与你单位联系。答复:下周将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造成不能及时缴存的原因一是由于单位效益不好,资金紧张,二是由于七十多个项目部效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好、有的差,资金上缴不一致,所以各项目部虽已按时扣除职工部分,单位却无法及时统一缴存。
已电话回复,投诉人表示满意。
联系电话:0379-64391292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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