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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偃师交警队事故停车厂乱收费

    车辆出事故,报警后,偃师交警队将车辆停到了事故科后面的诚信停车场,处理完事故去取车被告知收取停车费和施救费共670元。有几个问题想问下偃师交警队,第一,暂扣车辆是必须停到那里么?第二,报警后,办案民警通知了施救队人员,但由于本人车辆仍可继续行驶,施救车辆并未去,但是必须由施救队人员开往诚信停车场,并收取200元施救费,是否合理?第三,如果是必须停到那里,依据法律,保管费用及扣押过程中,由行政执法单位承担,对么?第四,如果需要收取费用,请问,定价依据是什么?施救费,停车费依据是什么?

    游客 2015-01-13 评论7 浏览8672 编号 20150113160819379 [偃师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5-01-14 17:26:42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偃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具有资质、手续合法的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做为事故车辆停车场,并要求停车场不得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市公安交警大队已责令停车场退还相关费用。2015年1月23日,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该网友,告知其携带收款票据到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办理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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