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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香港城61号楼,购房合同2014.08.31日交房,2014.13.31接通知交房,在拒绝提供房屋验收证明、消防证明、电梯安检等证书、无绿化、无供暖设施情况下强制交房,甚至告诉业主物业从2015.01.01开始计算,拿不拿钥匙都必须交物业费!买房给我们带来巨大负担,还要为房子而如此闹心!难道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就没人制止吗?肯请为业主解决问题
交房 涧西 香港城 验收 业主 强制 肯请 证明 闹心 物业费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01-12 17:15:33
关于网友反映缔景桃苑61#楼未验收强制交房问题,我委再次约谈了洛阳市南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其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停止交房,物业费自交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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