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主管部门以及各位网友们你好:
我是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张沟村民,我们村几十年养家糊口梯田变成荒山的事实经过,我村村委会与传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以治理空气质量为理由植树造林,可村委会和传林公司不顾村民的意见和利益,将上千亩梯田挖成荒坡,具体是不是当初的植树造林的项目呢?群众没权干涉,‘党中央三令五申 十八亿亩耕地红代不能击破;为什么中央精神和二会中农业部部长回答记者确:村委会没权干涉将全村的土地向外流转,如果需流转,必须协商与农户签订合同 流转年限和流转金 ,可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村委会私自签订合同,这样做合法吗?擅自将村民的农田摧毁损坏,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法规定,应该由谁来担当法律责任呢?又有哪一级政府领导来管呢?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15-01-04 09:29:20
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张沟村农田一事,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张沟村绿化系洛阳市政府统一安排的市区周边绿化工程,经咨询施工方得知为整体美观,其将签订合同的土地进行了一定改造,且合同的补偿款项已经到位。
辛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