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12-17 16:51:02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提出了“取消强制性担保收费项目”。文件下发后,中心党组及主任办公会多次进行了讨论研究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情况,中心制定了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对其提出了明确的落实意见。这些都要提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对有关政策进行讨论审议,但管委会一直没有召开。
目前,有以下几个问题亟待研究解决:若抵押权人变更为公积金中心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增设机构、人员及借款合同文本的修改等;担保公司担保余额的处置(担保余额113.87亿元,房屋总价值272.97亿元,涉及7万多户职工);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比如对逾期职工的催缴、房产处置等工作需重新统筹安排。
中心领导承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收费项目将尽快给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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