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洛阳市居民医保卡可以在市内任一开通居民医保报销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各级医疗机构门诊使用。诸葛镇总人口5万人,参加居民医保的寥寥可数,却被人为硬性要求在诸葛三家医院仅能选择一家就医使用,否则不予报销。这种做法极其错误,极其不人道。希望予以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17 15:55: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转交伊滨区社保中心进行办理,该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所留号码联系,但接听人称未反映此问题。目前伊滨区执行洛阳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洛阳市区参保居民因病达到住院条件,住院治疗的,可持医保卡可以在市区内任一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普通门诊需在户口所在地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每个医保年度最高可享受报销300元门诊医疗保险费。伊滨区没有与洛阳市执行不同的政策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