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工信局 2014-12-08 17:38:21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规定》规定,住宅小区通信施工应当经过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同意方能施工,单个业主没有权利阻止施工,因为开放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不是洛阳市工信局,通信运营商(洛阳移动、洛阳联通、洛阳电信)的行业主管部门也不是洛阳市工信局,故您的停止施工、降低资费等诉求我局无权处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通信运营商的管辖权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各地市工信局不具备管辖权,洛阳市工信局不是其行业主管部门,您的投诉建议您向其主管部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投诉,或向国家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投诉,便于能够更好的解决您的诉求。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河南省举报受理中心:0371-12321。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371-12300。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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