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寨上村在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中有村委委员未能选举成功,根据河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该重新再选,但事实是仓头镇政府不再让村民再选,我们迫切想知道 他们在违背百姓的意愿下这样做合法吗?????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4-11-23 22:08: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已责成仓头镇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如下:经协调:寨上村选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于11月27日再次召开选举会议进行村委委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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