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出租车管理处 2014-11-20 16:45:03
网民您好!我市火车站出租汽车通道内的出租汽车营运权由出租汽车经营者自行选择进入营运,我处通道内值班工作人员负责对进入通道内出租汽车经营秩序的监督与管理,如在通道内乘车遇见出租汽车经营者违规经营可直接向我处工作人员反映。另个别在火车站周边地区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利用我处稽查大队的监管空当期间违规经营,也一直困扰着我们,为此我们不断延长工作时间,加大监管力度,尽量去改变这些问题,同时在这里我们希望市民群众共同监督我市的出租客运市场,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经营的记清车辆号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10或63947153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我处将依法依规对违规车辆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乘客反馈处理结果。
感谢网民对我市出租行业的关心与支持!
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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