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仁绿色花城的房产证怎么就那么难办呢!2010年我们都交了房款,现在是2014年了,为什么有关的部门也不管吗,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你们的职责是什么,你们有没有监督、督查的职责呀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4-10-29 11:09:1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权利人申请并向我处提供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否则,我处无法为其办理房屋登记。
三、调查意见
开发商未向我处申请绿色花城房屋初始登记,该小区不具备办证条件。
经查,诉求人反映的是洛阳市天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仁绿色花城房屋。绿色花城已通过规划验收,正在竣工备案。至今,开发公司未将天仁绿色花城房屋登记材料提交我局,该项目未办理初始登记。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公司必须持相关建设资料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然后开发公司和购房人依据签订的购房合同共同来我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把房产转移到购房人名下。(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权利人申请并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是依申请而发生登记行为。因此,需开发公司主动申请登记方可办理,办理房产证的快慢关键在开发公司的办理速度。如开发公司不申请,不履行其义务,购房人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通过司法程序,强制开发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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