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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领导:
我自始至终在按照你们的要求依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我也已按照你们的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只缺一份医院原始病历(医院承认病历已销毁),但医院也出具了相关证明,你们也曾答复由区卫生局调查核实后上报市卫生局批复予以补办,洛龙区卫生局也已去医院核实,难道还不够吗?太教条了吧,难道这还不算依法办事吗?
补办 医院 病历 证明 出生 医学 洛龙区 调查核实 教条 要求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4-10-20 09:10:2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希望您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规定,依法补办出生证明。 洛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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